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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http://www.civitas.org.uk/eufacts/schengenmap.php

期待了兩年多,終於在去年(2010)年底,歐洲議會通過且正式公告於歐盟期刊後,今天(2011111)台灣護照持有者,可以免申根簽證入境申根國家及幾個歐盟國家。

 

以下是比較清楚的列表:

 

免申根簽證可以入境的申根國家:

法國、德國、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丹麥、芬蘭、瑞典、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波蘭、捷克、匈牙利、希臘、義大利、馬爾他、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冰島、挪威、瑞士。

 

免申根簽證,可以入境的歐盟國家 :

羅馬尼亞、保加利亞、賽普勒斯。

 

免申根簽證,可以入境的其他歐洲國家、地區 :

列支敦斯登、教廷、摩納哥、聖馬利諾、安道爾。丹麥格陵蘭島Greenland與法羅群島Faroe Islands

 

基本上,只要是持有台灣護照,都可以在6個月內,免簽單次、多次入境,並停留總天數不超過90天。但是,羅、保、賽還不是申根國家,因此,天數和入出境的算法些許不同。因此,在這邊就不把資訊複雜化。如有行程比較複雜,停留時間較長者,可以參考外交部網站的「歐盟予我國人免申根簽證待遇詢答集」。

 

同時,以上的連結,內文也有敘述,哪些目的入境申根國家,得額外申請簽證。

 

最後,雖然是免簽入境,還是需要在入關的時候,備妥幾種文件待查: 回程機票、飯店預訂證明、親友邀請函、財力證明、旅遊緊急急難保險。

 

在政策初行之時,也建議,自行列印官方通過台灣護照持有者可免簽入申根國家的文件,也防、避免海關人員仍有認知上的差距。(在這邊,不得不說,何不護照外套,只標明TAIWAN就好呢!)Anyway, 最後是可以下載各主要語言版本官方文件的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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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hubietup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