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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http://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Old_book_-_Timeless_Books.jpg

 

這是一篇沒有任何邏輯,提到的兩三件事情,也彼此之間毫無交集的一篇生活「雜事」記。

 

第一件事是一則新聞的聯想(新聞內容,請點連結)

 

新聞當中的張老師說到了兩件事情,引發我的一些想法,第一個是提到因為教學「現代文學賞析」而萌生了創作的念頭,而且這幾年來,來因此獲獎無數。第二個,則是張老師提到對於台灣升學主義的無力感。

 

關於第一個,我只能說我真是心生羨慕。忙碌的教學生活,張老師還可以抽出時間,從事創作,我真是佩服地五體投地。

 

想想,離開台灣前,我也在學校工作,當時的忙碌,其實讓我連腦筋都無法活動。每天睜開眼睛,就是學校的工作(duties),不僅只是科目上的備課、擬教案、教學、出考卷、改考卷….還有擔任導師的工作需要完成。平日下班回到家(尤其高三)往往都九點半之後。周末還有重補修的一條龍的課要上….。那樣的日子,更完整地描述應該是: 腦袋瓜和社交生活都無法正常進行。

 

因為這樣,在學生高三畢業後,我也離開了當時的工作環境,出國唸書。

 

剛出國的第一年,那大概是我大學畢業後的那幾年,最快樂的時光好像,我又活過來了一樣又或者從沉睡當中甦醒… …

 

張老師在新聞當中提到的升學壓力,也是當時我選擇離開工作崗位的另外一個原因。

 

我不是「科班」出身。我來自於一個學術氣氛「相對」自由的某私立大學。我是當年教育學程下的前幾屆師資培育生。抱著熱誠,取得教師執照後,投入工作。但是,那幾年,與其說我在適應工作環境,不如說我在和台灣的教育模式和壓力磨合。(我必須很坦誠地說,我當時任教的學校,儘管是私立高中,在對新進老師的培育上,其實是很用心的。工作的過程,總會有來自與上司相處的不愉快,那些都不是我離職的原因,而且,這些年以來,我反而更覺得,當時任教的學校其實對於我們這群年輕老師,其實蠻寬容,也很體諒我們個性當中的棱與角。)

 

好吧!與台灣的教育模式和壓力的磨合,最後宣告失敗,我選擇敗興地離開。

 

這些年來,當時擔任導師的那班學生的臉,還會在午夜夢迴出現在我的腦海。每每都是很溫馨的。而我知道,我對於「想要教書」的熱誠還在我還想繼續擔任老師而這些症狀都可以在我現在就讀的學校擔任TA上,找尋得到跡象….

 

而最近TA的工作,倒是發生了一個意外狀況,從這次的校方處理的過程與態度上,其實,我又有了新的學習

 

簡述一下這次事件的背景:

這門課的兩個基本規定就是出席率須達八成、必須繳交每項團體與個人作業。如果出席率低於八成者、缺繳任何一項作業者,直接死當。團體與個人報告則各佔一定比率,核算後為個人最終這門課的得分。

有位學生,堅持她已經上了上學期一整個學期的課,可是,我們手邊沒有任何可以證明她出席的證據,而當然,她也無法提出來。

報告方面,上學期一共繳交兩份團體報告和一份個人報告。她堅持第一份團體報告她有參加書寫,是團員的疏失,沒有把她的名字放上去。第二份團體報告,依照事後調查的結果,是判定她有參與書寫。

 

看到這邊,大家已經決定對這位學生,有最後的判定了嗎?

 

其實,既然無法提出任何證明來佐證她上學期出席紀錄(相對於身為TA的我,有完整的出席簽名表來佐證我沒有失職;又或者說對方說謊)。結果就該是死當一途,不是嗎?

 

錯了!為了這樣一個說謊的學生(而且態度很差,說真的,我對她已經有偏見了,未來,我還得提醒自己,對她不可以不公平對待哩!),科招和課程主任三度約談她,最後還邀請她的導師(類似台灣導師的角色,也有點像輔導老師的位置),參予會議,才做出對她的處置決定。

 

她全身而退,被給予條件式允諾讓她繼續上這學期的課,只要她能在約定的日期內,補足她聲稱上學期唯一缺課的理由:家人過世之死亡證明。

 

總觀事件,我看到的是英國的教育體系非常有彈性與人性的一面。她的個人身世,提供相當多的參考值。簡單說,為了不讓她的生活更悲慘(如果她這一兩年來對學校所陳述的遭遇都是真實的話),對她說謊的部份(包含出席還有作業),都寬容,給予她second chance

 

然,從我個人的角度來看,我其實看到的不止是寬容地給予學生second chance,並且很人性地參考她的個人歷程,不僅僅只是了解她的難處,更是理解她的難處和以協助的態度,希望讓她往正面的積極的方向走去。

 

其實,我,悲觀地,看到的還有人性上迴避責任以及成全一人卻冒著讓說謊的癌細胞擴散的風險。

 

與會的所有人員,似乎只有我很堅持不該輕放一個這樣說謊成性的學生(太多細節我不方便多說,這裡面還包含她策略性地私下連絡其他與會的成員,讓他們對她同情,而在判斷上,很容易做出輕判的決議,我只能說,我對這個學生的評價/判斷絕對不是innocent/naïve,其實對於說謊這件事情,都有周全的思考,這一點課程主任也持相同看法)。而其他與會者想要給她第二次機會者,在我看來,與其說是積極正面給予第二次機會,想要導引她回正途,不如說,大家撇清關係,嚴防她最後來一招一哭、二鬧、三上吊,大家都吃不完兜著走。

 

是的,決議會召開前,她寫了一封email,裡面提到拒絕我們約談她的團員(記得嗎?她堅持說她都有來上課,也堅持說她有作第一份作業,可是,物證都無法證明的情況下,只能約談組員,以釐清真相),而且更以暗示的口氣說,她已經無法承受這事件可能帶來的情緒壓力。

 

說真的,我們無法預測她會做出什麼樣的行動出來。What if在自己手腕上割一刀之類了。

 

這是她的人生,這也是她的學習歷程。如果,她認為這樣是她要的學習,那她給自己自負今日她所做的任何事情的任何引發的後果。

 

我不確定這門課的幾個單元她學習、吸收得如何。是不是讓她成為一個在職場上更具有競爭力的人。我無法幫她評分,這是她的人生,她自己需要用一輩子的時間,取得那張成績單。

 

從這樣的教育角度出發,我自己都覺得好過很多,不會執著且爭執是否這是個公平的處置。

 

而說到公平,其實,她的做法,總是會為其他的同學帶來一些影響。例如,她的同組組員,遑論他們對於這個女生突然加入小組,身為TA的我沒有給過任何交代,這件事情有多麼突兀,這個女生說謊,而輕判,還幾乎一筆勾銷過去缺席就死當的舊帳,這種事情對於不知道詳情的組員(學生)來說,未來也不需要太相信課程要求和規範了。食髓知味的喜悅,只要她藏不住,稍微傳播出去,就是影響商學院這一年級所有五佰位學生對於這門必修課的觀感,誰知道,哪天又遇到一個挑戰體制的number 2? (這邊的體制包含很多,其中還包含個人資料隱私保護的規定體制,again,細節不便在我個人的網誌當中,針對這個個案描述太多。)

 

這件事情,我以我放在個人msn的狀態列一語完結吧:「冷血與無情是我的專長,你也可以說我不通情理和拘泥制度、教條,不過,講到自我保護,我很樂意寬待此一學生,畢竟,那是她的人生,不是我的!

 

Sigh! 我還有加強版的…..語末續加: 這是英國的未來棟樑,她們自己英國人都不擔心了這隻蛀蟲了,我這外國人擔心什麼?

 

要說我這幾年在英國,有什麼體悟,我覺得不想擔待責任(且不承認錯誤)以及推卸責任卻還可以講得一口令人動容的好理由,是我最大的體驗(許多個人經驗累積)在此,我得承認,我完全地偏見,請勿以此論點就以偏概全看待英國。

 

説要講兩三件事的….另外一件,改天說吧因為,又是百感交集….

 

這篇的另類結語是….離開在台灣任教的工作是因為頭腦動得太少而害怕生鏽….現在的工讀機會則是讓我做了太多思考這樣到底是好還是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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